佛教一詞,如果用「佛陀的教法」來作解釋,應該是屬於簡明的表達方式,也可以說是一種比較理想的說法。

所謂「佛」,就是佛陀的簡稱,在這裡,專指釋迦牟尼而言,並非是其他一切已成就了的佛;佛陀是古天竺(印度)梵文中Buddha的譯音,原來的語根是Buhd,譯義就是「覺」;不過,其中的內涵具有「覺與智」雙重的意義,綜合佛教的經論中所說,應該是:

---有覺察和覺悟,所覺覺察,乃是覺察煩惱,使其不得為害,就像是世俗間對盜賊的認識,是屬於一切智。而覺悟呢?乃是覺知一切諸法的事理,了然分明,就像是於睡夢中醒寤,是屬於一切種智。簡單的說:佛陀的內含,卽是「自覺、覺他、覺行圓滿」;依照佛教的修行階位來說,自覺,不同於凡夫的自知。覺他,不同於聲聞緣覺的獨覺。覺行圓滿,不同於菩薩的等覺。

如果勉強下一個定義的話,佛陀,就是一位具備了無上智慧的徹底覺悟者。(詳情請參閱拙著佛學概論中的說佛。)

所謂「教」;就是佛陀住世的時候,對弟子們所有的教法;在所有的教法中,包含了思想理論和行持法要;就像是其他的宗教一樣,有其所依據的學術哲理,雖然難免帶有一些迷信色彩,但是,佛教的基礎以理智為前提,建立於學術的思想,講求事與理的圓融;所擁有的思想理論和行持法要,可以說包羅萬象,意境深遠,的確不是其他偏重於情感的宗教,所能比擬相及的。

教法的內容,大致分為小乘和大乘二類,小乘教法是專對心量狹窄,急於自度,厭惡生死苦厄,一心求證涅槃境界者,但破我執,卽得聲聞緣覺的果位。大乘教法是普及心量廣寬,接引眾生,了知煩惱本空,不住生死,不躭寂滅者,兼破人法二執,可入法雲勝境而超三界。二類教法,綜合彚集而成「修多羅」,「毗奈耶」,「阿毗達磨」三大部份;也就是我們常聽說的「經、律、論」三藏。

後來,由於佛陀住世四十九年,所宣教法繁多,旨在分別度化各種根器的眾生;自然,承授教法的後人,為契機理,見地分歧,逐有標宗主派的事情產生,因而形成了中國的大小二乘一十三宗的立說;十三宗就是:

1、毘曇。2、成實。3、律。4、三論。5、涅槃。6、地論。7、淨土8、禪。9、攝論。10、天台。11、華嚴。12、法相。13、真言。

經過潮流的變遷,大乘教法的廣被,逐漸於中國淘汰了小乘教法,餘下較為適應的大乘八宗,就是:

1、三論。2、淨土。3、律。4、禪。5、天台。6、華嚴。7、法相。8、真言。

但是,以筆者淺見,此八宗中的律與淨土二宗,應該無需標立宗派;原因是:律法是佛弟子人人必須遵行的,縱或是小乘行人也不例外。至於淨土,以念佛為法門,凡佛弟子無有不應念佛者;是如以大乘教法,六宗卽已概詮,筆者才產生了如是的意念。

上一個 回列表 下一個